重点工作

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2011年主要工作任务

2011年,依据《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推进首都交通科学发展加大力度缓解交通拥堵工作的意见》和交通委的总体部署,按照“保畅通、保安全、树形象”的工作要求,结合“十二五”交通发展规划和运输行业实际,围绕“优先发展公交、优化公交系统、优质运输服务”这一主线,着重从优化公交线网、提高快速通勤能力,做好城区轨道新线开通、提高既有线路运力,实施停车价格调整政策、强化停车综合管理,开展城市货物配送,提高货运组织化程度等方面,明确工作任务,落实工作责任,夯实基础工作,全面完成缓解交通拥堵年度工作任务,进一步增强公共交通吸引力,力争年内实现公共交通出行比例达到42%的目标。重点抓好以下八个方面工作。

一、大力推进城乡客运一体化发展,全面提升公共交通服务水平

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问题关键在于发展公共交通。2011年,要继续在优化调整公交线网,提高公交轨道运营服务水平,增强公交出行吸引力上下力量、出实招。

(一)深化公交优先措施。按照快线、普线、支线三级市区公交线网规划,从人民群众的出行需求和缓解交通拥堵的要求出发,结合轨道交通网络发展情况,按照“城市中心区减少重复线路、边缘地区扩大线网覆盖”的原则,继续开展公交线路优化工作,新开公交线路10条,调整20条;压缩超长线路,优化“9字头公交线路25条,减少进出城及市区二、三、四环重复线路,并逐步退出中心城区运营。围绕轨道交通新线接驳、新建小区居民出行、黑车治理等问题,开展使用小型车辆、开调短途公交线路的调研和试点工作;实施“十、百、千”工程,按照定点、定线、定时的原则,开通10条公交班车线路,配备1000辆车,连接通州、回龙观、天通苑、大兴等100个居民小区与CBD、中关村、金融街等重点功能区;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稳妥推进区域校车试点;开展多层次公交服务研究,满足不同群体需求;督促推进公交专用道施划、公交场站和港湾建设,组织做好运营管理工作;更新环保公交车470辆。建立公交行业监管考核机制,线路开调延审批机制、行业管理事项报送机制、安全监管检查机制、应急突发事件处置机制、统计数据核查机制和重大事项协调机制,引入社会评价机制,完善综合考评体系。以安全监管、大型及专项活动公共交通保障为突破口,密切区县运管机构与公交企业的联系,加强对公交企业人员、车辆、线路、场站的检查,对线路开调提出初步意见,强化属地监管责任。积极组织参与“公交文明月、健康步行月、绿色骑行月、路口畅通月、文明行车月”系列活动,引导人们绿色文明出行。

(二)统筹提高郊区客运服务水平。继续推进郊区道路客运企业整合改制工作。按照先易后难的原则,完成部分企业单车经营承包、挂靠转变为公车公营,实现国有化、公司化、规范化的公共交通经营管理模式。完善郊区道路客运线路规划,合理优化线网布局。在实现全市村村通公交,扩展和优化郊区客运线网覆盖面的基础上,使郊区客运网络与城区公交网络有效衔接,加速建立以轨道交通、大容量快速公交(BRT)、市区公路放射线为快速公交走廊、区县城区到乡镇线路为干线、乡镇到行政村线路为支线的三级客运网络。扎实推进郊区客运基础设施建设,开工建设客运站16个,提升客运基础设施服务水平。

(三)提高轨道交通安全服务监管水平。一是完善行业法规和标准体系建设。完成《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和《轨道交通运营设备更新改造技术要求》的制定工作,开展《轨道交通商业设施设置要求》、《轨道交通新线正式运营要求》的研究工作,力争尽快出台相关标准和行业管理规范。二是推进中心城轨道新线开通试运营准备工作。协调各部门做好9号线南段、8号线二期北段试运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和验收办法,规范工作流程,统筹安排好与既有线路、地面公交、出租汽车、小汽车、行人等多种出行方式的衔接工作,确保新线高品质开通,接驳顺畅有序。三是推进既有线提高运输能力和安全服务水平。推进1号线信号系统改造和更新19组车辆,5号线增购22组车辆、车辆段停车库扩建及运营线路供电扩容,2号线增购2组车辆,1213号线和八通线加装安全门,13号线增加站等项目的全面开工;确保知春路增建换乘通道工程完工。推进机场线天竺车辆段增建停车列检库和检修库、增设道岔融雪系统及购置清雪车、完善长大区间照明设施等工程立项和实施工作,提高机场线效能。四是针对新线开通后对全网运营情况的影响,完善轨道交通应对大客流预案,进一步提高13号线等线路运力;研究提高换乘通道疏散能力方案,完善轨道交通车站、站台指路标识系统,启动加强人防和技防的各项措施,确保运营安全。五是开展轨道交通高峰平峰差别化票价标准研究。针对目前轨道交通早晚高峰客流集中,八通线、13号线等线路运力与运量矛盾突出,深入开展调查,研究通过实施高峰平峰差别化收费政策引导乘客错峰出行。研究S2线通勤票价方案和S2支线公交化运营方案,充分发挥市郊铁道交通作用,拓展人们出行方式。六是加强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充分发挥区县运管部门在轨道交通安全监管工作中的基础性作用,明确任务,完善措施,细化分工,不断完善事故备案、风险评估、隐患排查等各项制度,提高快速应对能力。

二、理顺停车收费价格,加强停车行业管理

今年,要按照“夯实基础、监管到位、抓住重点、突破难点”的工作思路,进一步加强需求研究和政策引导,利用经济手段影响小汽车合理出行,调节交通流量,努力发挥以静制动的作用。

(一)认真做好停车差别化收费政策实施工作。按照《意见》明确的原则和区域方案,积极推进停车收费价格调整政策实施工作。此次调整停车价格涉及面广、影响大、各方关注度高,要全力做好实施相关工作,完善行业管理措施。建设停车信息管理平台,提高停车信息化管理水平,规范企业经营行为,加强实施后的跟踪调查和行业监管,确保停车收费价格调整政策顺利实施。

(二)积极推进停车智能化、信息化管理水平。逐步推进本市停车电子收费系统建设。由市交管局组织规划设置占道停车位,做到“统一规划设置、统一分类编号、统一公示信息”,由运输局组织占道停车位管理,做到“统一服装、统一持证上岗,统一收费模式”。采用科技手段,实施路侧占道停车电子收费。41,在三环路以内重点地区、重点路段停车场进行电子化收费试点,并不断完善电子收费技术和实施方案,逐步扩大范围。

(三)完善管理机制,强化停车行业监管。一是建立停车场经营企业准入机制,设置停车场经营企业准入门槛,加强停车资质管理。二是完善退出机制,制定信用考核办法和标准,公示考核结果,引导停车企业规范经营。加强备案管理,完善备案管理进入和退出流程。三是建立占道停车服务人员准入和持证上岗制度,完善停车收费人员培训、考核制度和制发上岗证程序,加大停车收费人员监督管理力度。四是积极协调推进驻车换乘停车场建设,减少城区机动车流量。

(四)加快公共停车位和基本停车位建设。编制公共停车设施建设专项规划,按照差别化供给原则,对停车位配建指标进行修订。以解放军总医院、同仁医院和北京医院、人民医院等医院停车楼()为试点,将四环路以内的公共停车设施纳入交通基础设施范畴,加大投入,实行特许经营。对老旧小区进行改造,增加停车设施,因地制宜建设简易式、机械式停车库。全面排查清退私自改作他用的停车场,推进利用体育文化设施、绿地等建设地下停车场,增加基本停车位供给。引导和鼓励社会投资建设经营性停车设施,支持和鼓励中心城内停车场资源共享。

(五)改革占道停车管理体制,实施属地管理。组织将由运输局备案管理的市管路侧占道等停车场全部移交相关区县政府实施统一的属地管理。结合辖区停车管理职能调整,指导区县政府相关部门全面做好辖区停车管理工作。组织开展停车资源情况调查,对本市所有经营性、非经营性(包括随意停车)停车场进行调查,同时对所调查的停车场位统一编号、制作停车场(位)平面图,摸清本市停车资源状况,为研究制定车辆管理相关政策提供依据。

三、促进出租行业和谐平稳发展,切实维护行业稳定

我市出租行业经过几年努力和奥运会、国庆60周年庆典服务工作检验,服务水平有了很大提升,在全国也名列前茅。但一些影响行业和谐发展的问题仍然存在,在服务理念、服务设施和规范程度上仍有较大的提升空间。今年我们要在保证稳定的前提下,进一步研究完善相关政策,加强行业监管力度,提升运营服务水平,确保行业平稳发展。

(一)加强对重点难点问题的研究。根据相关部门和中介机构开展行业审计的情况,提出解决企业发展后劲不足、驾驶员合理收入等行业难点问题建议。根据燃油价格变动情况,完善并实施油价、油补和租价的联动机制。推进境内小客车区域客运试点工作,总结延庆运营管理经验,在有条件的区县继续开展试点工作,完善运营服务规范,提高规范化服务水平。

(二)提升行业服务能力。修订《出租小轿车营运服务规范》,进一步规范企业和驾驶员经营服务行为。协调推进在地铁车站、交通枢纽、重点街区施划一批出租汽车停车泊位,减少随意停车揽客。继续推广电话要车、网络订车,出台鼓励措施,细化推广方案,稳步实施,实现日叫车率不低于2万辆次,提高应叫率和出租汽车里程利用率,优化运营模式,缓解交通拥堵。

(三)提高行业信息化水平。贯彻实施《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要求》。更新国Ⅳ出租汽车2000辆,重点提高营运车辆电子运营设施操作程序及技术性能,逐步提升车辆信息化水平。做好一卡通推广使用工作,加大检查和考核力度。完成行业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提高管理工作科技含量。

(四)继续开展社会信誉满意度评价工作。充分发挥社会信誉评价系统鞭策激励作用,完善测评办法,增加透明度,逐步形成处罚和激励机制;通过验车换证、管理人员培训推动企业和驾驶员提高运营管理和服务水平,形成人人遵守服务规范的良好氛围。继续开展评选和谐企业、“北京的士之星”活动,树立典型,弘扬正气。

(五)维护出租行业稳定。完善市、区、企业三级维稳工作体制,明确各级职责,完善驾驶员信息员网络和信访接待制度,及时掌握行业动态,化解不稳定因素。加强与相关政府部门的沟通联系,巩固行业维稳工作长效机制,建立与法院、劳动仲裁等部门沟通协调机制,共同做好行业稳定工作。

四、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提升货物运输组织化水平

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是“公交城市”的一项重要内容。今年我们要在前期工作的基础上,及时总结经验,扩大试点范围,推进城市物流配送体系建设,引导道路货运业向现代物流业转化。

(一)继续开展城市中心区货运管理组织工作。以成品油、药品为基础,组织实施鲜活农产品配送,逐步扩大试点的规模、领域;宣传贯彻中心区货运车辆地方标准;研究完善中心区货运需求量调查制度;研究起草中心区货运经营者条件、鼓励夜运的措施等中心区货运管理配套政策。积极争取财政贷款贴息补贴政策,完成组建城市货运保障绿色车队5000辆。

(二)开展公共货物运输信息平台建设研究。配合交通运输信息化总体建设工程,研究建立危险货物运输信息系统和公共货运物流信息系统,逐步实现货运市场信息共享,加大货运专业化、网络化、信息化建设,促进货运市场健康发展。

(三)继续做好危险货物运输安全监管工作。开展危险货物运输企业、车辆、从业人员专项检查,落实危险货运企业安全评价制度,做好地方标准《危险货物道路运输车辆技术要求》宣贯工作,制作危险货运教学视频,强化行业从业人员培训,确保行业安全生产。

(四)整治规范货运市场。继续深入开展货运代理企业、外省市驻京运输企业备案工作,贯彻货运代理、货运站场、搬家运输等地方标准;严格道路货物运输行政许可,加强货运行业监管,强化对新成立业户和增车业户的实质性核查,对于不符合法定条件,经营者安全生产管理制度不健全、不落实的,依法责令限期改正,直至吊销许可;清理不符合法定条件的挂靠企业和车辆,规范运输市场经营秩序;开展货运场站现状及需求调研,配合规划、建设部门推进货运场站建设。

五、创新监管模式,强化行业管理工作

2011年,要进一步全面深入贯彻落实新修订的《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夯实基础工作,加强监管考核,规范市场秩序,使行业管理工作在规范化、制度化方面迈上新台阶。

(一)全面贯彻实施《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在去年初步宣传教育的基础上,要加大《条例》和配套规范性文件的执行力度,逐步规范落实,重在实际效果。修改行政许可程序性规定,制定道路运输行政许可核对管理办法,及时履行相关变更、吊销、撤销、注销等行政许可职责。认真收集《条例》实施过程中的新问题,提出相应的解决建议,进一步推动管理工作上水平,促进行业健康发展。

(二)强化运输市场监管。加大对省际、旅游、货运、机动车维修等行业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和从业人员诚信考核结果公示力度,督促企业切实履行安全、服务职责。加强与交通执法总队等相关部门配合,开展货运、旅游、省际、水运、机动车维修等行业违法违规行为的专项整治,净化市场环境,并通过信誉信息系统及时公布,引导企业规范经营。

(三)优化行业发展环境。认真做好审批服务事项,进一步简化程序,提高效率,完成垃圾数据的清理工作,并完善机制保证数据鲜活;制定机动车维修等行业发展指导意见,调整产业结构和布局,引导行业有序发展。完成《北京市省际道路客运线路发展指导意见》的修订,指导行业科学发展;深化省际客运班线配载工作,推广配载站点向有条件的郊县区延伸;统一规范节点运输班线的安全管理、服务标准、运输组织流程,保障超长班线的安全和服务。推进自行车租赁服务,完成《公共自行车租赁经营服务规范》,落实公共自行车租赁工作方案,在地铁4号线(商务区)、5号线(文保区)和八通线(通州新区),启动公共自行车试点工作

(四)推进运输行业信息化建设。在完成交通运输行业综合信息系统(一期)建设的基础上,开展运输行业统计平台(二期)、汽车租赁行业信息管理系统、机动车维修行业监管系统开发,以及质量信誉考核系统升级改造、审批服务系统升级改造工程的可行性研究和考试中心计算机网络及信息系统安全改造工程建设。进一步规范机动车维修、停车设施电子地图实时更新,推进停车诱导系统建设,为百姓出行提供精确的信息服务。

六、健全安全应急工作机制,提高行业安全水平

安全工作是运输行业发展的生命线,是管理工作的永恒主题,责任重于泰山。今年要按照下好先手棋、打好主动仗,确保行业安全稳定的要求,全面做好安全和应急工作,完善工作机制,加强内外联动,确保行业始终保持较好的安全稳定形势。

(一)建立行业安全管理体系。加强安全应急管理基础性工作,继续制定、完善行业安全管理规范和标准建设;在总结以往经验的基础上,分析、摸索安全管理工作的内在规律,逐步建立和完善适合目前管理体制的安全监管新机制。积极参与协调开展对公共交通、道路客运、危险化学品运输等重点行业进行安全风险评估,针对安全隐患进行逐一排查和专项治理,防患于未然。

(二)完善交通运输应急保障机制。以“双基”建设为抓手,全面梳理和修订完善运输行业应急预案,建立反应灵敏、处置有效、保障有力的应急管理机制;组织开展轨道交通、公共电汽车、客运场站、水域游船、化学危险品运输等应急演练,提高全行业应急保障能力和一线从业人员应急处置能力。

(三)强化行业安全监管。以重大风险源管理和隐患排查治理为重点,梳理风险源和风险点,加大对重点行业的监管力度。组织开展公交、轨道、旅游、水运、省际、汽修、化危等行业日常安全检查和区县互查,加强重大节日、重大政治活动等重点时期安全生产大检查,组织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推进举升器、制动台、四轮定位等有关设备安全使用管理,提高维修企业设备使用操作技能和管理水平

(四)做好交通运输应急保障工作。进一步完善运输组织方案和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强化运输企业和各级运管部门协调配合的运输服务保障机制,确保我市节假日、大型活动以及恶劣天气的交通运输保障任务高质量完成。

七、不断夯实基础工作,为行业管理服务提供支持

基础工作是做好一切工作的前提,同时也是我们工作中的一个薄弱环节。今年,各单位、各部门要高度重视,舍得在基础工作上下功夫,真正做到情况清,数据准,管理依据充分,行政行为合规。

(一)做好法规基础性工作。积极配合做好本市公交、租赁、停车立法工作。完成《旅游客运经营服务规范》、《货物运输车辆运营规范》、《轨道交通运营安全管理规范》、《轨道交通运营设备更新改造技术要求》等标准制订工作和《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经营服务规范》、《北京市公共自行车租赁经营服务标准》等标准的调研工作,并逐步建立健全标准评估制度。做好《更新出租小轿车技术要求》等地方标准宣贯和实施工作。组织开展驾驶员诚信考核 制定实施细则,建立考核信息平台,力争11年上半年实施。严格执法责任制考核,完善考核制度和方式,加大行政许可案卷的评查力度,并对反复出现的低级错误和屡纠不改的问题进行责任追究。

(二)开展行业发展调研工作。结合“十二五”规划实施、缓解交通拥堵和行业发展,要在全系统大兴调查研究之风。重点围绕行业发展指导意见、运输资源配置计划、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行业监督管理模式,以及运输市场培育和组织方式、服务措施等方面进行深入研究,力争在公交监管机制、出租监管政策、停车管理机制、货运组织方式、旅游规范措施、机动车维修诚信建设等方面有所突破,为领导决策提供支持,为行业管理和市场发展提供服务。

(三)认真做好各项基础工作。继续做好信访、建议提案、领导批示件办理工作,主动做好宣传引导工作,积极有效的解决好人民群众关心的生产生活运输保障和出行问题。加强政务信息归集、报送和发布工作,及时准确完成全年数据统计,切实保证信息反馈及时真实,数据统计准确有效。

八、加强运管队伍建设,全面提高运管队伍素质

队伍建设是做好行业管理工作的保证。今年,要按照加强教育培训,完善管理制度,强化机制约束的要求,提高运管队伍的整体素质,以更好地适应行业管理工作的需要。

(一)抓好思想作风建设。认真组织学习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精神,统一干部职工思想,推进局系统领导班子和党员队伍建设;认真落实科学发展观学习实践活动整改措施,巩固学习教育成果。以“创先争优”活动为载体,推动各项工作的有效落实;认真抓好思想作风建设和精神文明建设活动,进一步凝聚人心,振奋精神,带好队伍,勤奋工作。

(二)抓好干部队伍建设。突出抓好教育管理,进一步规范局机关和系统工作秩序,提高工作效率;突出抓好干部培训,在做好干部调训和在岗培训的基础上,重点抓好依法行政和行业管理业务培训,全面提高业务素质;突出抓好干部培养使用,完善培养、选拔、任用和奖惩机制,最大限度的调动广大运管干部的积极性。

(三)抓好党风廉政建设。认真贯彻《中国共产党党员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坚持和完善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重点抓好责任分解、责任考核、责任追究三个关键环节,将责任落到实处;深化和完善廉政风险防范管理工作,查找存在的不足,在完善和考核上下功夫,建立起廉政风险防范管理长效机制;加强纪检队伍自身建设,强化纪检和监察工作力度,重点抓好项目资金使用、勤政廉政的监督,充分发挥社会监督员作用,做到防患于未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