汽车维修
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机动车维修企业、各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
为加强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统计报表管理工作,根据《北京市道路运输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统计工作的需要,我局决定从即日起本市机动车维修行业统计报表的填报、审核、汇总等实行网络化管理。具体要求如下:
一、本市各机动车维修经营者和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通过互联网登录“北京市交通运输行业统计平台”(网址为http://www.bjysj.gov.cn/tongji/),按照北京市交通行业运输统计报表制度的规定,按时填报相应的机动车维修行业年报表(京交运117表)、机动车维修行业(整车维修)经营情况表(京交运118表)、机动车维修行业(专项维修)经营情况表(京交运119表)、汽车综合性能检测站经营情况表(京交运120表)等行业统计报表。
二、各一类机动车维修企业在填报2010年3月份机动车维修行业(整车维修)经营情况表的同时,将2010年1、2月份的统计报表补报。
三、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督促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使用本系统按时填报统计报表,对机动车维修经营者上报的统计报表进行审核和汇总,并上报局修管处。
四、机动车维修经营者请登录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网站(网址为http://www.bjysj.gov.cn/)便民服务的相关下载栏目中下载《机动车维修行业统计报表填报操作手册》。
五、本系统的其他功能仍处在研发中,待研发调试工作完成后,我们会及时更新系统和使用手册,届时请登录运输管理局网站或本系统下载系统使用手册。如在使用中发现问题或有好的意见和建议,请与辖区行管部门联系。各区县道路运输管理部门应及时将经营者提出的问题、意见和建议上报局修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