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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印发2007年度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

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京运管修发〔200889号),结合2008工作安排,制定《2007年度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八年三月六日

2007年度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

根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和《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制定2007年度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方案如下:

一、考核范围

(一)考核对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且截止20071231经营期满一年的机动车维修企业。

(二)考核内容:对考核对象在2007111231期间的经营资质、安全生产、维修质量、服务质量、环境保护、遵章守纪和企业管理等方面的综合评价。

二、职责分工

(一)市运输局修管处负责机动车维修行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的组织、协调、指导、监督。

(二)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负责辖区内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具体实施工作。

(三)市运输局法制处负责收集市交通执法部门的执法信息,各郊区县交通局的执法信息由各郊区县交通局交通稽查科提供。

(四)市运输局科技安全处负责组织协调质量信誉考核信息系统的建设、维护。

(五)市运输局办公室负责协调有关对外公告、宣传工作。

三、工作程序

2007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工作在2008229630进行。

(一)宣传动员阶段(2008229310

由市运输局向社会发布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公告,组织召开考核工作部署专题会议。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采用发布公告、电话告知等方法通知到户,做好本辖区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的宣传工作。

(二)材料准备阶段(200831031日)

1.机动车维修企业可上市运输局网站(www.bjysj.gov.cn)下载北京市运输管理局下发的《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及相关表格。

2.机动车维修企业向其所在区县运输管理部门提交2007年度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档案》及有关证明材料、有效的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道路运输经营许可证》副本。

3.市运输局法制处收集市交通执法部门2007年度的执法信息,转市运输局修管处,市运输局修管处分转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郊区县交通局的执法信息由各郊区县交通局交通稽查科提供。

4.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建立机动车维修企业诚信档案,归集2007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相关信息。

(三)考核公示阶段(200841630

各运输管理部门按照《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的要求,对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2007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的信息核查、初评、公示、核实、评定、结果录入、公告等工作。

在异地设有分公司的机动车维修企业总公司或机动车维修连锁经营企业总部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应通知分公司或连锁网点所在地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及时提供分公司或连锁网点的诚信档案有关信息。

四、工作要求

(一)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对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制订具体实施方案。

(二)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组织有关人员认真学习有关规定,抓好落实,高质量按期完成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工作。

(三)各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对质量信誉考核工作要认真进行总结,找出经验,发现问题,提出建议,并将考核工作总结材料(含电子版)于 2008年7月15日前报市运输局修管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