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海事

我市自航船舶法定检验工作进展顺利 [第69期]
按照交通部海事局船检工作会议精神和局2006年水运工作整体部署,根据游船单位船舶检验申请,市运输局水运处对全市自航船舶的法定检验工作已经全面展开。目前,已完成对城区及部分远郊区县的235艘船舶的检验工作。现场检验本着求真、务实、公正的原则,规范检验程序和检验内容,对存在的安全隐患和技术缺陷提出了整改意见,对不符合规范要求的坚决不予发证。并按照交通部等四部委进一步深化低质量船舶专项治理活动的指示精神,适时地开展了专项整治,规范了在航船舶及建造船舶的检验工作。同时结合船检工作,对各游船单位的安全制度的落实情况、安全设施设备进行了抽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