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郊区县交通局、燕山交通管理处,各城近郊区管理处,各省际客运企业、客运站: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运输条例》、交通部《道路旅客运输及客运站管理规定》和《道路运输从业人员管理规定》,以及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省际客运行业实际,特制定《北京市省际客运企业经营安全服务基本规范》(试行),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对执行中的问题,望及时反馈。
二????七年八月二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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