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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公示2009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的通告

2010年 第16

依据交通运输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京运管修发〔200889号),20103月至5月,市交通委运输管理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20081231以前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200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10728日前向企业所在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反映。

 

附件:1.本市运输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2.2009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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