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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交通委员会运输管理局关于2009年度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的公示
根据交通运输部《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294号)和《北京市道路运输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试行)》(京运管货发〔2007〕91号),现将2009年度北京市道路货物运输经营企业质量信誉等级考核初评结果(详见附表)从即日起予以公示15天。被考核企业和其他企业单位和个人对初评结果有异议的,可在公示期内向企业所属区县运管部门反映情况。
附件:北京市道路货运行业2009年度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汇总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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