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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公示200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的通告

 

2009年第3

 

依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市运输局《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京运管修发〔200889号),20093月至5月,市运输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20071231日以前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200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09620日前向企业所在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反映。

 

附件:1、本市运输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2200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

 

 

〇〇九年六月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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