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告栏
北京市运输管理局关于公示200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的通告
2009年第3号
依据交通部《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办法(试行)》(交公路发[2006]719号)和市运输局《北京市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实施细则》(京运管修发〔2008〕89号),2009年3月至5月,市运输局对本市行政区域内2007年12月31日以前取得机动车维修经营许可的机动车维修企业,进行了2008年度质量信誉考核,现将考核初评结果予以公示。
如对考核结果有异议,可在2009年6月20日前向企业所在区县运输管理部门反映。
附件:1、本市运输管理部门联系电话
2、2008年度机动车维修企业质量信誉考核初评结果
二〇〇九年六月十日